1.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8:00~9:30
职业技能测试: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10:00~12:00
考试要求: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准考证按时到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认定为自愿放弃报考。
2.考试内容
在岗幼儿园教师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分值分别为150分、150分),计入录取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考查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理论认知及政治素养等,职业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3.疫情防控要求
(1)自10月10日起,所有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开始连续“打卡”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提前3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须低于37.3℃),出示“河北健康码”,提交经本人签字的14天连续“打卡”记录截图。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考试期间,考生须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在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4.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0年10月26日8时登录我院官网招生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10月27日9时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5.违规处理
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依据教育部规定,扩招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扩招各科考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扩招中违规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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