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韩山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在高考录取中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生,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者,由学校报生源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20%。
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30%。
本科第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认定,如有分二A、二 或本二、本三的,则按二A(本二)线执行;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区),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按教育部及相应省(市、区)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C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区、市)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拟录取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八、奖励办法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含)以上且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可奖励四年学费。被认定为一级(含)以上的高水平运动队,我校将根据实际建队需要在入学报到并取得正式注册学籍后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如有变动,以新办法执行。
九、其他说明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实施。
2.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与责任。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所有报考的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此次考生中涉嫌犯罪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5.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6.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768-2525449体育学院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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