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若关于“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2020年韩山师范学院本科层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职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