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招生院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费。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200元/每人。
(4)网上上传相片、资料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自行往我校招生办上传相片或交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我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我校招生办公室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专业目录》。被录取的本科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补验毕业证书原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新生入学报到时补验毕业证书原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上传的资料由我校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原因),1月7日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一考试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一考试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
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以及省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同一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五门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门总分同分者按省统考总分高分者优先,不得跨专业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以及省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同一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五门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门总分同分者按省统考总分高分者优先,不得跨专业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填报职教师资专业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四)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当年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五)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及考生报考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管理。
2020年韩山师范学院本科插班生确认报名。1月9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