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所在系(建筑系、城乡规划系、风景园林系)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8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0%)组成,满分100分。
2.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学分绩点成绩满分80分。
3.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20分。主要从考察学生的6个方面得出:参军入伍服兵役(Z1),上限分值为2分;参加志愿服务类(Z2),上限分值为2分;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上限分值为4分;科研成果类(Z4),上限分值为2分;竞赛获奖类(Z5),上限分值为7分;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上限分值为3分。Z1、Z2、Z3、Z4、Z5、Z6的具体量化计分办法,详见附件1:建筑学院2021年推免生综合能力成绩计分办法。
4.各系按申请人的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推荐排序,名额用完为止。不同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不具有可比性。
5.各系未能完成的推免计划指标被学院收回统筹后,由建筑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策分配。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获得全国级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