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终解释权归建筑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2020年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考核和排位工作说明
4.华侨大学期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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