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请将体检报告整理成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hqdxjdxyfs@***,格式:姓名+体检报告。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n常用下载栏下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复试考生禁止利用电子设备将面试考场相关内容恶意传播,违反者直接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3.学院联系电话:0592-6162595。
4.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通知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相关规定、时间安排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