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于2020年3月28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向我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请通过EMS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化工学院江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6162296,因疫情原因不确定开学时间,请先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gxyyj@***.cn。
(1)通过学校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n/xscx/)下载打印《华侨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考登记表末页“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填写);非应届(在职)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博士”字样,同时在职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到校学习,否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读硕士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4)加盖硕士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须提交)、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9)在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020年华侨大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寄(送)相关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