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于2020年6月17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向我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请通过EMS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化工学院江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6162296,电子版按“姓名+报考导师+2020年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gxyyj@***.cn。学院初审报名材料合格后另行通知填报我校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填写);非应届(在职)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博士”字样,同时在职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到校学习,否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 “硕博连读 ”需提交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1: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除了后“申请人所在硕士培养单位推荐意见”暂不填写外,其他内容需由相关人员填写完整);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加盖硕士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须提交)、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9)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制”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
2020年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博士招生二次寄(送)相关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