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
(二)签订协议
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按照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
获得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2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
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划分为A、 、C三类,具体如下:
1.A类(测试成绩优秀的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考生)
(1)计划数上限:11人
(2)文化分要求: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简称:文化单考,下同),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2. 类(测试成绩优秀的二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考生)
(1)计划数上限:17人
(2)文化分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
3.C类(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考生)
(1)计划数上限:27人
(2)文化分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三)高考志愿填报
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2020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华侨大学;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省市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华侨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四)录取: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确定预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其他说明
1.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2.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20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扫描件电邮至hquzsb@***.cn,原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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