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培养选拔高质量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全日制在校生报考条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须全学习。
第三条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学校和招生院部分级管理、以招生院部为主体的方式。
第四条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总体方案和招生计划,落实学校相关政策和措施,监督各招生院部选拔流程,审核招生院部拟录取结果。
第五条 中医学、中药学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本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招生院部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其中,实施细则应当明确选拔条件、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方式(笔试、面试)、录取办法等内容。
第六条 学科考核专家组一般由本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得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学科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具体职责是依据学校文件和招生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及面试,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者名单。
第七条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含同等学力),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基础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位课合格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科研能力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005中医学、1057中医(专业学位):近三年公开发表1篇有影响的SCI收录论文,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08中药学:近三年公开发表2篇SCI收录论文,或1篇3分以上(或二区及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1篇SCI收录论文加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论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近三年作为第一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开展“申请-考核”制的专业、方向,可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方向特点,再提高科研能力的条件。
(四)1057中医(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水平应当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三)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四)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10分)及以上;
(五)托福(TOFE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第九条 申请者登录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河南中医药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
第十条 凡申请参加河南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