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考生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二)同一学科内,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院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院部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院部公示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汇总各院部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