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免学费:所有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前三年可减免部分学费(标准为文科(会计专业)1700元/年,理科(其他专业)1800元/年)。
2、中职国家奖、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和生源属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平顶山市为鲁山县农村考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期限为前二学年),其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年起,在校学习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奖励。
3、高职国家助学金:自第四学年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标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相应等次的国家助学金。
4、校内特困生补助:对于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及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学院发放特困生补助,标准为800—1600元/人。
5、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可获得相应资助。
6、以上相关资助及收费政策,如有变动,则以上级有关部门下达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