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也不得因宣传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要做好信访、咨询和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禁令: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夺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承诺,严禁招超前入读的考生。
(三)严格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1.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管理后台,查看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根据考生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出审核结论。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网上报名关键信息有误,应及时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对没有更改权限的事项,应收集、汇总考生需更正的信息,报省考试局统一修改。
2.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复核工作,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要主动协调教育、公安、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核查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户口所在地,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人员身份的真实性。要通过高中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认真核查考生的学历、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情况,特别是对省外毕业生学历、学籍、户口的核查。要准确对每位考生做出报名审查结论,规范整理成册,经审查人、招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并在2020年6月5日前报省考试局备案。
3.落实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各招生院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考生来源等(详见附件2)。公示期间,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
(四)严惩违规行为。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将取消高职分类招生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0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客观宣传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