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2.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未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以提交的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志愿表为准)和本专业内其他研究方向的缺额数,在本专业内调整研究方向,择优录取;
3.如果某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2020年海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以报考学院为单位,严格按学院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