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报考学院为单位,严格按学院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将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2.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未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以提交的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志愿表为准)和本专业内其他研究方向的缺额数,在本专业内调整研究方向,择优录取;
3.如果某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二)如某专业招录不到足够数额的考生,该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调整。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2020年海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以报考学院为单位,严格按学院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