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0〕83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22713086,22713002)。
(1)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或体育考试与综合测试的总成绩,按各专业计划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分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①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900×200+综合测试成绩;②往届、对口类考生: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③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体育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④社会人员:综合测试成绩。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2)根据录取原则,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会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3)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cn及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查询。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升学考试)、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6)社会人员包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五类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给报考学校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2020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