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录取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计算总成绩的时候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分数),面
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为终录取依据,具体算分公式:
总成绩=中考语数英三科总分+360)X100)X70%+面试成绩X30%,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非定向生招生方案
2020年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非定向生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