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相应待遇,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学位证书上会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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