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招生工作联系校领导、相关学院及部分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分数线划定、录取名单审批及重大问题处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数据提交及各类手续办理工作。
2.录取时,按照考生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两科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高等数学成绩仅作参考。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成绩排序。
3.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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