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管理体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高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等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二)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等录取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的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录取现场指导监督小组及职责。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录取操作小组及职责。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如下:
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监督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招生录取违规行为进行组织调查处理等。
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地的安排;为录取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宣传和舆情监控等工作。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录取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