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附件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层次专业名称备注美术本科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和动画 专科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声乐本科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音乐表演 器乐本科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音乐表演 舞蹈本科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专科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主持与播音 书法本科书法教育 专科书法教育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2019年11月2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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