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航海类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专业;民航飞行学员招生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艺术院校(专业),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9日至1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预计在8月21日左右结束。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髙校。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18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招生录取时间为8月18日至200,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8月21日至27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和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4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9月5日至10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其他类专业。录取时间为9月13日至14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9月15日至21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2.各高等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含定向西藏就业)、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计划与该校同层次的非定向计划同批录取。
3.调整(机动)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在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投档)前调整的计划与原计划一起投档,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投档)后调整的计划可用于录取按志愿(或征集志愿)已投档考生,或者用于在规定时限内,按所有志愿对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的,在规定时限内调整的计划,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用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艺术类调整(机动)计划的使用按《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号)的规定执行。
4.有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的院校可以于8月16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网址:http://www.***/yx,用户名为学校国标代码,密码为核对计划时使用的密码),选择“录取管理系统”,下载获得本校高水平艺术团和髙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填报了本校相应志愿的考生名单,了解本校报考情况。
5.有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高校,须在8月11日前将不使用我省高考加分的招生项目函告我院。
6.高考结束后,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由省军区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军检;7月30日至8月4日,报考了军事院校且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和体检
(具体事项另文通知)。本科提前批的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业、政法院校(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的公安专业、定向培养士官专业、航空乘务类等专业,已在志愿填报前完成了面试的院校,可直接向我院报合格名单。需在志愿填报后对考生进行面测(含面试、体检复检、政治考核或体能测试)的院校,须向我院传送有关面测工作的文函,包括面测考生的成绩要求(或按计划确定面测考生的比例)、面测工作进行的地点和时间、考生参加面测的注意事项等,招生学校可于8月1日(专科学校为9月9日)联系我院获取面测考生名单。对符合面测条件的考生,有关学校不得拒绝面测。面测结论分“合格”“不合格”“未面测”三种,招生学校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确定面测的所有考生作出合理的结论,并于8月8日(专科学校为9月130)以前,将考生的面测合格名单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网址:http://www.***/yx,用户名为学校国标代码,密码为核对计划时使用的密码)“录取管理系统”上报,并通过本系统打印后加盖公章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7.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应于8月2日前将本校录取规则、参与测试的考生名单及测试成绩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aohf@***,同时要将其纸质文档具印后寄(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8.有关市(州)、县(市、区)应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08号)文件要求,做好本地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9.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操作办法按照《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湘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湘教考函〔2020〕4号)的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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