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提出考生报考的专业科目要求,并按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三)院校招生计划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招生院校的计划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院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