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行志愿
2020年起,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
1.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置调剂学校和专业调剂志愿。
2.投档办法:
(1)艺术类本科投档办法: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9)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2)艺术类专科投档办法: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9)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3.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1)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投档排序成绩。
(2)艺术专科平行志愿,全部按照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3)平行志愿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如学校同分考生排序办法与我省不一致,按我省办法执行。
(二)非平行志愿
艺术本科提前批各类别仍实行顺序志愿;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的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五个类别实行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每个批次设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业调剂仅适用于设有专业组的高校,不设专业组的高校无法调剂)。
(三)其它说明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志愿,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的校考成绩合格的高校志愿。未达到专业省统考成绩或文化成绩合格线的考生,所填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2.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本校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省批准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执行我省划定的校考文化课分数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我省依据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类划定艺术本科A段、本科B段及专科录取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本科提前批与本科A段执行同一分数线。
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艺术史论专业除外)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3.考生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及投档排序成绩,分文、理科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同一批次内,美术、书法类与艺术其他类别不能兼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与非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
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成绩复核和建档等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