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在本校已开设并开展招生的专业范围内自主安排高职扩招专业,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招生。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2.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南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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