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考音乐类考试科目仍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适度提高专业主科和视唱分值,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200分。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南省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
2020年河南省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合理调整省统考类别和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