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复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因多数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研究方向排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所在学院自行计算汇总,并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自行决定是否再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特别说明:
录取时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6〕5号)执行。
2020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自行决定是否再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