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开展。
2.各学院应严格核查研究生的学籍状况和档案工资关系,对于有固定收入、档案未到校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发放国家助学金。如有弄虚作假或违规发放行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附件【院通〔2020〕42号-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zip】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4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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