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
乒乓球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获得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成绩按该省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65%录取资格的合格考生要求: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乒乓球项目低
88.53 分(共6 人)、武术项目低91.22 分(共4 人)、游泳项目低93 分(共8 人)。
3、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分数线,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4、“高考招生”测试成绩及入选情况见附件2。我校将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终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招生”类别录取情况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