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初试前须对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
1. 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需本人签字)
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研究生含博士硕士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