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试单科成绩低于40分视为初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50%+复试成绩×50%,其中报考管理类联考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需在网站公布。(公示网站:https://yz.***.cn/)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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