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执行。
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初试前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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