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报考基层农技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
(二)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并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3天17:00前,将预签的协议书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预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5日内将预签了《协议书》的考生名单上报至所在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各县市区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见附件),并将材料电子档同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邮箱,纸质文件报送到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三)投档录取。定向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录取执行招生学校所在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多不超过20分),各培养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分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确定的、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四)复查复核。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培养的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复核工作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2020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