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二级学院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上报复试结果。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公示10个工作日,终录取名单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五)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按有关程序转入我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全日制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020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