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