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以研究生院、党政办、纪委
(监察处)、宣传部、后勤处、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学校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以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其职责为:全面监督、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疫情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工作,详见《湖南理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湖理工政发〔2020〕1号)。
研究生院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并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防控办”组织协调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技术保障小组
成立学校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小组,信息中心负责人为组长,研究生院专门人员、移动公司驻场技术人员和学院专门人员为组员,负责保证复试期间学校网络畅通;负责校园带宽网速满足复试要求;负责协助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笔试条件学院的场地保障;掌握软件操作流程,负责协助各学院专业管理员、技术人员的平台培训和演练;负责网络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考官和考生的技术问题。
舆情监测小组
由宣传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考生、家长、社会群体等关切热点问题的监测和掌握。
后勤电力保障
由后勤处负责联系电力公司,确保5月13日-6月底学校的电力供应。
(二)学院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根据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调剂方案、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制定相对统一的复试考核标准,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负责本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的场地、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等软硬条件保障。
负责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培训和演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负责本学院考生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培训和演练。
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笔试、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复试笔试的命题、考务和阅卷工作;负责制定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考核方式和实施方案。
负责审核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监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保存复试录取过程的录音录像、考生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
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及考生拟录取信息,并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
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以副书记和纪检委员等人为组员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各学院复试前将监督小组名单、复试后将监督总结材料上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同时配备一名现场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并收集专业复试小组评分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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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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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与管理 | 湖南理工专修学院 | 2.5 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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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 湖南理工专修学院 | 2.5 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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