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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2020年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5 00:47:00 解决时间:2020-05-1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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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督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0122。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1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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