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录取总成绩=外语*30%+综合成绩*70%。
3. 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录取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中的面试、英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在拟录取名单范围内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按复试成绩高低顺次递补。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化学与化工学院复试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收取复印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