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均应确定导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数学学院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