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各专业(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按研究方向)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拟录取。
(4)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不接受破格申请。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