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成绩*60%。
(2)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复试结束后,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查询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我院开通成绩查询功能后1天内提出申诉。
2.录取原则
(1)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须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echenmh@***.cn。
3.确定导师
拟录取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届时具体通知。
4.体检
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生均须参加体检,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体检报告于2020年6月5日前邮寄至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逸夫工程馆108室,联系人:陈敏红,电话:020-87112054),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
5.政审表和调档函
拟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调档函和政审表,具体时间待通知。
拟录取为联合培养、基地计划、研究院计划的考生,需签订相应的协议书。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化学与化工学院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