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夯实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学校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3~5人),学院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各招生学院要在书记和院长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坚持“一线规则”,书记和院长要深入一线指挥、指导,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三)成立复试小组。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此外,还应有至少1名思政专家或辅导员参加。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2020年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