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及各学院的师资、平台、科研、学科发展需求及生源情况等统筹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参照学校分配情况,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在规定的复试录取时间内未完成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剩余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退回学校,由研究生院统一调剂给生源较好的学科专业并组织复试录取,确保完生计划。
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个)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二)推免生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推免生只免初试,不免复试。推免生复试工作由接收学院比照统考考生有关程序和复试内容执行,并于其入学前一年的10月下旬完成。
(三)拟录取类别。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培养期间不得变更。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四)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的形式在规定年限内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学院自主确定。
(五)加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力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安排英语和专业课统一考试,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二次复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同时要对考试其他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2020年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