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美术学。
2.招生计划:共计608人,具体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一。
3.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4.培养模式: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5.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
6.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多不超过20分,其中普高美术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大降分幅度为6分),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7.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8.通知书发放: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