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笔试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一)考核时间:2020年3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定。
(二)考核地点:各博士招生学院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安排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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