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免试录取
▲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17日前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降低标准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具有当年艺术考试音乐(器乐、声乐)专业成绩过本科B段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17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40%进行排序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3.有高考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术科成绩)÷750)*100】*40%+职业适应能力成绩*60%。
按照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无高考成绩所占专业6%的计划(92人)、免试考生所占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无高考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
按照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含对口升学计划)的6%(92人)为该类别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5.中职(职高)考生录取办法
总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
按照公布的对口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免试录取考生所占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择优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0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录取报道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但入校后不得调整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