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障、视障儿童:适龄儿童近期免冠半身相片2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体检内容:常规体检规定的项目)、残疾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准生证(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2、智障儿童: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残疾证;
③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8年8月31日前)。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残疾证;
③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8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20 年8月向前推算)。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残疾证;
③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20年8月向前推算);
④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8年8月31日前);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20年8月向前推算)。
(4)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②残疾证;
③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④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8年8月31日前)。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2020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秋季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