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细则。
(二)评定过程中要执行“三公示”:班级、学院、学校三个层级公示。
(三)各二级学院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遗漏;严禁在资助对象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四)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者,须同时填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由带班辅导员审核后交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存档备查。
(五)加强对获奖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交辅导员和学院各一份存档备查。
(六)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袁野,联系电话:65682。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24日
2020年湖南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