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确认时间: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预计2019年11月)。逾期不再补办。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预计2019年11月)。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程序:
(1)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考生应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法硕联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考生自行通过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查询。
(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报考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等级条件(满足一个条件)标准(元)一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60分及以上10000 二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 6000第一志愿考生 三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 4000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①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③本奖学金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发放。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等级条件(满足一个条件)标准(元)一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60分及以上10000 二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 6000第一志愿考生 三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 4000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①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③本奖学金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元/年)获奖学生比例一等8000≤15%二等5000≤25%三等3000≤60%
注: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元/年)获奖学生比例一等8000≤15%二等5000≤25%三等3000≤60%
注: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1. 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 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3. 如相关规定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新政策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新政策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
凡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陈晓红院士设立的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高奖励可达100000元。
凡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陈晓红院士设立的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高奖励可达100000元。
(九)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研究生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十)择优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十二、其它事项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工商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2020年湖南工商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类似问题答案